2013年8月4日 星期日

[轉錄]:建議1985聯盟或其他活動主辦如何「擬新聞稿」

原文出自PTT(批踢踢BBS站)板友Anjou...
他本人已放棄著作權,歡迎轉載!
我覺得這篇是我看過有關最近社會運動裡,最有建設性的其中一篇。
雖然主旨是教1985或其他活動主辦人怎麼樣去
擬新聞稿」,

但建議非常具體,我覺得適合作為社會教材。
(以下正文開始:部分標點、錯字已協助修正。)

1.新聞稿 非常重要的新聞稿

「不要讓記者想到甚麼寫甚麼 ,而是要讓記者知道該寫甚麼 」
這就是新聞稿的用處。

往往我們都會說:為什麼記者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扭曲事實?
很簡單:
因為我們不懂新聞的寫作方式跟用法,也不了解他們的手段!
但是,新聞稿是很棒的東西,是可以讓記者之間互相抄襲的東西!
記者很懶的。除非是獨家爆料的東西,否則能抄就抄,
最好是有新聞稿給她們抄。

「要控制媒體,先從新聞稿開始。」

2.新聞稿不要太長

好的新聞稿,是三到四段就能解決的。
新聞稿不是宣言,也不用寫太多解釋。
過去幾次聯盟發的都像是宣言,而不是新聞稿。
解釋太多反而複雜,就是幾點聲明就好:

比如說我們的主張如下: 1.. 2.. 3..
抓重點,不要過多情緒用詞。

3.英文版的新聞稿說帖

這部份就可以多提了。
要多了解外國媒體關心的是甚麼.....並不是這個案件本身案情
外國媒體有興趣的是:

這個案件蘊藏的社會意義,還有未來可能造成的台灣政局變化」。

因為外國媒體要報導台灣的新聞給有可能跟台灣產生關連的外國人士,
例如投資集團等等, 這些都是評估台灣投資風險的資料。
所以在行動結束之後 ,
我們可以發表英文版的這個運動的總結給外國媒體,
讓歪國媒體瞭解到這次是台灣公民社會的「大勝利 」
代表了台灣民主的更成熟。
雖然我們的政府無能 ,
但是台灣的高素質人民卻展現了值得投資的安定環境。

不要以為你們昨天只是對政府發表了怒火,
實際上卻是幫台灣在國際資金評價上拉了不知道多少分數!
我相信所有的外資投資報告,
都會將這次和平的大規模公民運動列入投資環境評估裡面。

4.迅速而強力的 具有中心思想的反擊

「修改軍事審判法」是一個可能各說各話的不同焦點。
聯盟這裡的主張我直到昨天才看到關於軍事審判法34條的內容,
也就是必須要以廢除34條為前提,否則所有修法都沒太大用處!
( 因為三十四條規定只要扯到軍法就全歸軍法管轄 )

那麼現在迫於壓力答應修法的某些人,
會不會只修四十多條那些案子的管轄權,
卻放了三十四條這個最重要的管轄範圍?

過去成功的運動有個可以借鏡,
就是「廢除刑法一百條運動」!(加註)
(需要)很明確的主張!
而且只要這個,就是要這個,不給我這個我絕不停止!
任何想要繞過34條的修改提案通通不是我們要的!

拉高分貝、拉高姿態!
要知道現在民氣不在政府這裡,在聯盟這裡。
而這股民氣最終是會平靜的 。
聯盟現在的責任重大,必須要在時間內完成工作。
現在開始就是戰爭了 !
既得利益者會逐步的退讓,你們必須要更加大幅度的追擊,
如果你們反應太慢或是擔心政治問題,只會讓事情功虧一簣。

大家加油!!

( 無版權歡迎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