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5日 星期三

品味...

本來想寫些遊記...不過現在心情爆差...所以想寫些別的。
我並不是非吃美食不可的人,但我並不反對用美食犒賞自己。

當然品嚐的經驗慢慢累積以來,對於一些食物的認知也略有進展。
當然網友知道,我會寫一些短評,再從噗浪轉過來。
大部分的食記承蒙網友謬讚,所以才讓我樂意繼續寫下去,
少部分的食記因為口味不同,甚至是店家親自留言,有時候會做些討論
甚至做局部的修改。

基本上,隨著年紀的增長,我也慢慢知道尊重他人意見的雅量
是難能可貴而且是必須培養的。
不過,偶爾也會覺得,是不是我一開始就不該那麼辛勤的留言,
徒增困擾?

不只是品嚐美食,品嚐生活也一樣。
我承認要我去寫一篇如何悠閒生活的文章是不太可能的事,
不過我還是很願意去看看別人怎麼去品嚐他們的生活。
只是怎麼說呢?總是在某些時候,才發現疏離感由此而出。

就像今天,跟兩位博班學長到久違的地餐吃中飯。
其實跟他們聊天很開心,一個認識一學期多了,一個是有數面之緣。
講的話題天南地北,然而真切感受到學長們的親和力。

然而也是在今天早上,
我似乎不知道該怎麼反應一位女孩子的關心。
應該怎麼說呢?我在過了好幾分鐘後才隱約感覺到這份心意,
不過當下我的反應是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要問那件事。
是擔心我適應不良,還是單純擔心我會跟某些...不合?
是單純亂問...還是有其他的意義?
然而錯過了就錯過了。自那之後的幾個小時,都沒再跟她搭上話。

晚上也是。應該說我很想說些什麼,但是話到嘴邊又吞下去...
不知道為什麼,平常這種寒暄式的聊天我應該很擅長,
但是今晚我就是說不順,大概被Lady Gaga感染吧?

可能以上兩段看似跟品味無關
但是我想說的是,不同的人生品味,若沒辦法融合,
就會變得跟煮過頭的咖啡一樣酸苦。
可能,我還不懂該怎麼品味即使是平淡也還是會有味道的當下吧。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臺灣第一試膽樓--嘉義劉家古厝(內含飄點?!)

劉家古厝這個名字或許對大家來說有點陌生,
但是若說它就是「民雄鬼屋」......
或許大家就知道我在介紹什麼了。

 
劉家古厝位於嘉義縣民雄鄉興中村,
是日治時期富豪劉容裕(生於1881-卒於1951)
於距今約八十年前的1929年所建,
為西班牙(巴洛克)式的、
連花園佔地半甲(約1400坪)的三層半磚瓦建築。

之所以說是三層半,
是因為劉容如希望最頂樓能加蓋陽台,
就地視察他以古厝為中心延伸四百甲見方的產業。
四百甲有多大呢?大概就是1,173,600坪那麼大。
很抽象嗎?換算成公制,大約是10.8平方公里,
以台北單位來說是40個大安森林公園,
或說整個大安區都是他的;
以台中來說是以火車站為中心,
包括一廣、一中街、三民路的所有商家都要給他租金,
所以,這不叫田僑仔,也沒有其他詞可以形容了......



但是我們根據臺灣鄉土劇的公式來看,
所謂的豪門,就一定要有恩怨情仇:
主人在世時,有錢到只要眼睛看到的都能買,
但卻買不起家和萬事興;
主人過世後妻離子散,
或是叔伯子女分爭財產,
最好還牽扯企業或地方角頭的陰謀!
(其實我想到剛走不久的臺灣塑膠大王,
身後家庭不也紛紛擾擾,六輕事業走向沒落?!)
很剛好的,劉家及古厝的興衰,也就相當符合這個公式。



(以下情節皆為巷弄傳說,本人一概不負責史料價值)


或許有錢的男人總是特立獨行,
我們的劉董(時人稱之阿裕舍)先從事米糧買賣,
發財後置產收佃,
意氣風發的阿裕舍總是喜歡分享和炫耀,
所以他每年都會辦上千桌流水席,
隨意在路邊招攬親友或路人吃飯。
或許因為如此,
才有人脈支持他擔任民雄溪口庄的庄長......
(類似現代的民雄鄉長)。

阿裕舍不只是分享錢財,
他當然也樂意跟人分享他的愛意......
所以在劉董讓家裡的一位婢女感受他的愛意,
進而珠胎暗結後,
他的結髮妻可真是沒有怒髮衝冠也X在心裡!
終於在下略五萬字的虐待情節
(作苦力啦...鞭打啦...針刺指甲肉啦...)以後,
那位婢女終於心灰意冷,
在某個風嚎雨泣的夜晚,噙著眼淚投井自盡。
從此,劉家白衣女飄來飄去的傳說,
如同劉夫人心中的不安一樣蔓延開來......
(聽說最近又有人看到白衣女倚窗遠眺......)
劇情也就很順的演下去,
在劉董過世後,家族爭產,失和更嚴重,
四男三女能搬走的就搬走
(他們的說法是古厝今地屬偏僻,現代謀生不易),
不能搬走的也慢慢跟著劉董一起走啦~!


但是...傳說卻沒有跟著劉家後代一起離開......
最有名的一項逸事當屬日治時代以後,
國民黨軍隊曾借住古厝,
但是晚間卻因為看到幻覺,
誤將同夥視為鬼魅而持槍轟殺(一說自殺)!
於是女鬼作祟的傳說越演越烈,
(有一說是古厝附近的道路很容易出現交通事故?!)
劉家古厝也開始被超常事物愛好者傳為民雄鬼屋。
甚至到了1990年代,
還有日本節目帶靈媒前來感受一下白衣女的怨念...
然而真相究竟如何......?實在是不能說的秘密!



事實上,劉董阿裕舍的其中一子,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劉家第二代,
曾經當到民雄的農會總幹事之類的,
也還算望族人士。
據我的父執輩提供口述資料,
這位劉公子做人倒也和氣,但絕非紈絝人物。
他娶了一位日本國內的名藝伎,
從此在社交場合(或里民大會)中無往不利。
(按:當時日本藝伎在鄉民心中仍是高雅文化的代表...)
但在一次與農會幹部茶敘時,
不慎喝到裡面被下藥的茶,
於是被毒害!


雖經立即醫治,但劉公子終究喉部受創,
之後講話相當喑啞小聲。
由於這中間可能牽涉地方農會組織的鬥爭,
又牽扯「毒啞」一事,狀態複雜,
所以也不能就此斷定劉公子的遭遇
是否就跟白衣女的怨念有關。
(或許,這怨念化為慾望的魔鬼,
狠狠掐住劉家人的喉嚨不放?!)

只是或許因此,
劉公子開始對週遭人開始出現戒心。
他的兒子(劉家第三代),
曾經跟我父執輩的朋友一起玩,
但當劉公子知道我父執輩跟他認知的草莽男兒一樣:
喜歡偷摘鄰居的芒果或偷釣魚時,
就決定帶著小孩搬到更遠的地方(民雄頭橋),
不跟這些可能包括我爸在內的男子漢廝混了......



不管怎麼說,逝者已矣,
雖然幾年前曾經聽說在裡面辦過舞會,
還要改建成咖啡廳,
但似乎劉家後代心中的陰魂未散,
對新開發案不感贊同,
加上嘉義畢竟也只是個不太有錢的農業縣......
所以直到今日,
劉家古厝還是保存著當時的面貌。
就連那口傳說中的古井也都還在劉家門口前花園裡,
只是井水已涸,圍牆更頹,爬滿了藤樹蛇虺,
即使是白天前往,也都要套上一句時尚名言:
「毛毛的」。
因此我還是不貼圖,也不鼓勵大家前往。
除了不能說的原因以外,
最重要的是古厝外地形複雜,雜草叢生,
沒有地陪指引,還是有迷路的可能。
尤其是夜間照明甚差,若是遇到什麼緊急情況,
在聯絡外援上也會增加困難。
畢竟能玩的地方很多,但是安全最重要。



P.S.
打完這篇文章的時間,
本來應該是農曆七月初二(8/11)凌晨吧...
算是應應景嗎?
有件事讓我很疑惑......
我要貼上網誌的時候,
網路湊巧說想睡覺就給我罷工好幾次,
斷斷續續的,
網誌格式也整個跑掉......完全變亂碼......
一直到現在才修復......
(其實是我心中一邊飆國罵,
一邊重Try幾次後好像才正常)......
但我還是不要想太多,會比較單純......

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書評01:《火鳳燎原》:火鳳,何以燎原?

香港漫畫家陳某在2001年出刊的《火鳳燎原》,
是他目前還在連載中(台灣最新出至單行本第37集)的半架空歷史鉅作。
而這套漫畫,不只是風靡華文世界,甚至已經在日本的《三國志雜誌》上發行。
(按:原名《三国志マガジン》,由 Media Factory 出版的月刊,
是唯一三國漫畫專門誌)。

從書名的設計,便可一窺漫畫的主架構:「火」與「鳳」的故事。
然而畫作的一開頭,就直接把預設好的漫畫結局(代表「火」的燎原火=趙雲,
殺死代表「鳳」的司馬懿)給呈現出來。這是陳某給讀者的挑戰:他告訴我們,
即使結果是「可想而知」的,但是陳某繪《火鳳》的目的,
就是要破除我們想當然爾的思維,不把漫畫翻開,是永遠不會知道,
我們自以為是的歷史進程有多麼可笑。
所以不要以為「三國歷史的梗」可以跟「火鳳漫畫的雷」劃上等號!

《火鳳》的歷史時間是從西元189年的董卓亂政揭開序幕。
而依陳某自己所述,火鳳世界中的一年,也差不多等於現實世界中的一年,
這除了刻意架構出一個平行式的歷史世界以外,
也從另一個方面看出陳老師對於畫作品質的堅持。
這也難怪許多忠實的讀者會嘆息說:「若我能看到《火鳳》畫到赤壁誠屬萬幸,
或許還看不到孔明星落五丈原呢……」、「子孫啊,慎終追遠,請燒《火鳳》!」

第1集的封面標題是:「殘存亦沒路,兵敗如山倒」,
這兩句標題的頭一字組合,正是漫畫男主角「燎原火」所帶領的「殘兵」暗殺集團。
這支為數僅五人的勁旅,卻在能陳某的筆下,盡情「亂入」三國世界,
完成一次又一次的艱難任務。
而其中的成員,正如同其團名,在身體上皆有一部份的殘缺:
燎原火沒有痛覺;小孟是宦官;趙昂缺手;張雷缺腳;三船聽不見。
更重要的是,他們都是戰亂底下,家鄉飽受摧殘,無父無母的「孤兒」。
然而也正是他們身心的不完全,執行暗殺任務時,格外冷靜和兇殘。

「殘兵」受到河內司馬家的庇護,
所以燎原火也自然而然的與早慧的當家司馬懿交情匪淺。
然而在一次次大義和情感的掙扎中,燎原火對於自己的生活目標逐漸感到模糊,
而這也是之後故事發展的一重大伏筆……(待續)

2010年6月8日 星期二

文評01:張大春先生的一篇雜感:〈我沒禮貌,你是誰〉

<果然有話>我沒禮貌 你是誰(張大春)
2010年06月08日蘋果日報


網路世界已經不是新世界了,然而我最近卻碰上了以前沒見識過的物種和生態。
但是我相信這斷斷乎不只存在於網路──
而是我們這個擁擠又粗疏的現實的倒影。

本年4月19號,我的部落格上貼來這麼一則署名的留言(以下引文錯字不改):
「1.您為何想當作家?2.你覺的你的那一部作品是寫的最好的?
3.你覺得做家需具備的能力有那些?4. 你認為要如何培育出當作家的條件?
 5.請問您覺得寫作最辛苦的地方在於何?6.請問您覺得寫作最快樂的地方在於何?
7.您何種的態度來寫作?8.您出版一本書板稅如何算?
9.你的工作時數?與日常生活的切剖?
10.您認為作家有特殊經歷對他的文章有何影響?
因為有點趕請盡快可嗎?寫完請您用Email寄給我謝謝。」

我對於大部分純屬客觀知識的討論一向有興趣,但是對籠而統之的大問題、
或是必須「袒露肚臍眼」才能應付的好奇心則束手無策,
不得不敬而遠之,於是我回了幾句:
「我最有興趣回答的是最後一個問題,所以只答這一個。
你問的是:『因為有點趕請盡快可嗎?』
我的答覆是:『我也很趕,也就不可了。』」

不料這幾句家常話在一些人氣網站或臉書之類的個人媒介轉貼之下,
不數日之內就累積了在我這個小角落裡幾乎前所未見的點擊量,
以及關於網路禮貌、學生素質以及媒體審判等諸多面向的討論。


媒體官方一樣無禮

一個多月以後,又來了另一位:「問一下,我們要做報告。
因為網路上張大春資料很少,可以請你提供多一點的資料ㄇ ,卸卸
(按:應該是『謝謝』)。一、作者介紹。二、生平經歷。三、重要性。
四、著作種類。五、寫作特色。六、作品介紹。七、故事大綱。」
這一次,我的回答就更簡單了:「網路上資料很少的話,
就不是怎麼樣一個人物,根本不值得做甚麼報告的,就請別費事卸我了。」

再度讓我始料未及的是,也許仍然是由於媒介轉貼,
這3句話的回應居然又在3天之內引來3萬多的點擊和一百多篇的回應,
接著是許多要求我面對攝影機接受訪問的電子媒體,
希望我對「網路世代年輕人」的禮貌問題、教養問題
甚至學業研究的態度問題作進一步的申論。
我除了和一位相識多年的報社記者談了幾句簡單的感想、
並希望不要讓話題過度引伸,乃至於
傷害了不過是有點兒懶得查找資料的當事人之外,一律不予回應。然而,
看上去憂心焦慮於年輕人之粗魯無文的傳統媒體一方面磨刀霍霍,
一方面也複製著他們所要撻伐的對象。
當我問記者:
「周末一大早你打電話來要我無論如何也得接受採訪,這算不算沒禮貌呢?」
對方竟理直氣壯地回答:「沒辦法呀,我們也要工作。」

快別說這是甚麼「值得擔心」的「網路世代年輕人」所獨有的問題。
就在上述兩則答問期間,我還接到了一個牛皮紙袋的公文封,
收件人的確是我,發文人是文建會,開封一看,具銜的是文建會主委盛治仁,
具體內容冠冕堂皇,似與國家文化創意大業之發展有關;
與我一同列名者還有許多作家同行──然而這是一封「開會通知書」!
質言之:文建會且不管我和其他那數十位作家是不是該衙門所屬之員工僚屬,
逕行以「開會通知」寄發之,顯見這衙門簡直地以為
我和作家們都是它囊中所豢之物,招之即來,揮之即去可也。
這樣的文化行政主管單位,能有這樣的禮貌,
媒體卻忙著去責備「網路世代年輕人」,不嫌多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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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大春老師一向給人風趣、親切的形象,
我想這次與其說他動怒
不如說他無奈吧....
不只是學生、媒體、政府單位,
甚至是身為百姓的我們,也許也應該深深反省。
在資訊流通、溝通快速的當下,
很多不必要的誤會、猜想甚至是強加指示,
其實正也是一種「自以為的正義」。

我只能說這種人太多了,不只是一些偏激網友;
即使是有點學養的學者、文史工作者抑或什麼什麼者
常是用「知識的傲慢」或甚至只是「群眾的傲慢」
去標定一些事情,卻自己也身陷其中。
共勉之,也警惕我自己。